评估及课程标准委员会
目的
评核及课程标准委员会向教务委员会汇报工作。ACSC有围绕以下广泛职能的各种职能:
指导:与教师合作,提供学术课程支持,例如,回答课程问题,帮助将课程包转移到AC,审查官方课程大纲主体。该委员会将对评估过程和结果进行同行评审。
批准:所有课程文件在提交给AC之前,ACSC将审查和批准。ACSC将审查并向AC推荐所有新提议、暂停/删除和学分课程(课程和学术课程,被定义为任何机构建立的课程和/或学位或证书要求的组合)的修订。
政策及程序:评核及课程标准委员会成员认为课程程序及程序运作所需的政策及程序,委员会将草拟并向教统会建议。
宪章
2021-2022年宪章(2022年1月14日修订)
成员
- 学院主席(必须坐在委员会上,以展示本委员会的结果,并将是有投票权的教师之一)和至少以下成员:
- 2名CTE终身教授
- 2名A&S终身教授
- 1名在职教员
- 学术评估协调员
- 机构成效处处长
评估与课程标准成员(需要MyUCC登录)
笔记
评估与课程标准注释(需要MyUCC登录)